我校党委开展“三大主体责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调研

发布日期: 2018/12/27  投稿: 赵依群    部门: 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返回

12月25日,我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党政办、组织人事部、纪委办(监察处)、宣传部(文明办)、教师工作部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6个专项调研组,分别对全校36个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情况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联合专项调研。

调研会上,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汇报了各自单位落实“三大主体责任”的情况,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和未巡先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下一年工作的思路和计划。通过汇报交流,各单位展示了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好的做法与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讨。各组带队校领导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多角度进行了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校党委书记、校长金东寒在调研会上指出,我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党建工作非常重要,我们要牢牢抓住党的“三大法宝”,坚持发扬党的“三大作风”,传承好党的传家宝。对于如何抓好党建工作,金书记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党建工作要围绕核心价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活力,带动大家一起参与工作;二是党建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价值导向,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明确战略和目标,集中力量同向发力。金书记同时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就是要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就是要动员广大党员群众,先公后私、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一起投入到学校的发展事业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责任制就是要发挥集体力量,防止违规违纪,保证自己不犯错误、集体不犯错误,团队始终廉洁自律。希望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切实落实“三大主体责任”,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调研组同时查阅了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关材料,并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就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此次专项调研是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旨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