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处转变服务理念,实现我校教师公租房申请新突破

发布日期: 2018/06/13  投稿: 何欢    部门: 房地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    返回

在中国共产党上海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房地产管理处通过与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纵横联动、协同发展,在校领导的支持与指导下,为学校教师争取到了环镇北路1118弄“同瓴佳苑”的十套公租房。6月11日上午,10位符合宝山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教师(目前均租住在学校教师公寓里)到现场选房。

随着学校教师公寓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寓租金与市场价格日趋接近,使租住教师公寓时间较长的教师在支付租金上压力增大,这也让房产处的党员干部们焦急万分。只有转变服务观念,拓展服务深度,不断另辟新路,才能更好地为教师们提供服务。

去年3月,房产处争取到了宝山区位于霄云湾内的公租房源,但老师们到现场看后,认为房源距宝山校区太远,因此并未考虑租住。今年上半年,房产处公寓科再次争取到环镇北路的公租房源,经过连续几个月的跟进,终于实现零的突破。

近几年来,房产处始终站在为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服务的第一线,一方面积极挖掘、调配科研用房,服务高水平团队的科研用房需求;另一方面,在规范教师公寓管理的同时,努力拓展各类公寓房源,以满足新进教师乃至国内外专家的过渡性居住需求。(王瑜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