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18/10/12  投稿: 祁晶    部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返回

10月8日,材料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学院党委委员、全体党政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王林军主持。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席慧霞做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报告。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席老师通过与原条例对比的方式逐条进行解读,重点介绍了新版《条例》的八大亮点,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一个思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两个坚决维护”;“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的”“三个重点”,以及“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等。

新版《条例》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性、增强针对性。席老师解读之后,材料学院领导班子对新版《条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材料研究所所长王刚说:“新修改的处分条例,给我们更多详细的信息。能够让我们更好的遵守党的纪律。也同时让我有了一面镜子,时时提醒自己遵守党的章程。”党委委员、高分子系主任刘引烽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其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教书育人,作为系主任,坚持为教职员工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共产党员。”副院长、电子信息材料系支部书记黄健说:“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感受到该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通过学习,我也深刻感到,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支书记、行政副主任邵玮说:“作为党员干部,应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当下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先进性。”

最后,院长董瀚在总结中指出:“《条例》根据我国现实情况进一步细化,有针对性,对规范党员言行有益,本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印象深刻,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