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同时为具体落实李强书记关于上海大学要“注重吸纳包容,以包容聚合力量”“在世界大学行列中书写鲜明印记,在践行上海城市品格中彰显上大特质”的工作指示,9月8日,上海大学与四川省文物局在成都签订《四川省文物局与上海大学友好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段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毅,分别代表上海大学和四川省文物局签约。


双方将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在文博建设、陈列展览、考古工作、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广泛的交流合作,构建更加友好的合作关系。按照协议,上海大学将与四川全面开展文博领域深度合作,积极参与江口沉银博物馆、宜宾博物院新馆等四川重点博物馆建设项目。同时,与四川文博界共享优势资源,积极开展展览等文化交流活动。在博物馆实践、文物考古研究、历史研究、文物保护修复等相关专业方面,与四川文博界开展深度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共同推动四川博物院、成都博物馆、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等省内重点博物馆挂牌作为上海大学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互访,鼓励上海大学教师、应届毕业生在四川重点博物馆及考古机构实习、挂职锻炼,鼓励四川省文博工作人员报考上海大学相关专业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鼓励上海大学与四川文博单位共建专项工作团队,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力量,共同开展专项研究、项目等合作,共同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相关社科、科技奖项。共同发挥优势资源,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国际化“高校+文博”联盟。在考古调查发掘、学术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及实施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
上海、四川万峰绵延、一江相连,期待未来上海大学和四川省文物局经由密切的合作,为展示、传播中国长江流域文明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