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性选拔若干院系中层领导干部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4/08  投稿: 赖练    部门: 组织部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激发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氛围,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中,加大以竞争上岗方式选任干部的力度,即日起在校内竞争性选拔若干院系中层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岗位

序号

竞聘岗位

职数

岗位分工

1

文学院副院长

3名

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管理

2

文学院副院长

3

文学院副院长

4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

2名

分别分管教学和中法合作

5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

6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副院长

1名

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 协助学科建设

7

上海电影学院副院长

1名

分管教学

8

悉尼工商学院副院长

1名

分管科研及学科建设

9

社区学院副院长

1名

分管教学及培养管理

二、岗位职责

根据学院(系)党政班子分工,负责学院(系)本科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外事及人事人才工作等相关块上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条件:

1. 上海大学在岗在编人员;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专业学科背景和一定的学术水平;

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

6.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填写好《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经基层党组织或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将书面材料交到组织人事部(行政楼6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b@mail.shu.edu.cn。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竞聘资格。

每个岗位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岗位的竞争性选拔工作。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组织人事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选,不产生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6.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校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成立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组织人事部、纪委办(监察处)、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本次竞争性选拔,由纪委办(监察处)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6132952。

本公告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134275、66132607

附件: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zzb.shu.edu.cn/Default.aspx?tabid=33129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