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08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视组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上海大学党委进行巡视。主要任务是:对上海大学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巡视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视期间,如需反映问题,可在工作日的9:00~17:00拨打电话:15201772545;或函寄:200444-99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200444);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hxs7z@163.com;或投入设在宝山区上大路99号行政楼1楼、静安区延长路149号行健楼1楼、嘉定区城中路20号综合楼1楼、静安区新闸路1220号B楼1楼的意见箱内。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不受理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七巡视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