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召开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论证会

发布日期: 2020/08/13  投稿: 雷鹏辉    部门: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采购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夯实采购基础,8月7日上午,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论证会在宝山校区A502室召开。上海交通大学招采办副主任黄继红、政府采购专家复旦大学施震东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郑骏高级工程师、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张嘉岭高级工程师,以及学校财务处处长褚贵忠和审计处处长尹应凯参加论证。上海大学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苟燕楠出席论证会并致辞。论证会由采招办主任王林军主持。



会上,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苟燕楠对与会专家给予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采购工作是高校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保障工作,同时也是学校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他强调学校正在建立统一、高效、规范、合理的采购组织体系,要求准确把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深入实践,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服务与管理,实现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采招办副主任王瑞介绍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情况,详细介绍了《上海大学政府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货物与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工程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图书资料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招标和外贸代理机构管理细则》《上海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细则》的内容及制定依据。

与会领导、专家充分肯定了学校采购招标制度建设工作,并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专家们还分享了各自单位在采购与招标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论证会现场专家各抒己见,讨论热烈,为提升上海大学采购管理水平、规范采购流程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上海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与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学校采购制度体系,坚持“智能采·上大招”的采购理念,建立“上善若水,大公无私”的采购核心价值,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以“追卓越、创一流”为目标,全面提升上海大学采购能力建设。(撰稿 花永盛;摄影 张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