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高端讲座”第三讲——“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 2017/06/13  投稿: 杨潇    部门: 人文社会科学处   浏览次数:    返回


        6月11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教授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B417会议室,做了题为“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的讲座。此次讲座为上海研究院“人文社科高端讲座”第三讲,由上海研究院及上海大学人文社科处主办,上海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讲座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主持,上海大学法学院广大师生参加并聆听了本次讲座。
 

 


       王轶教授从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家庭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国家的关系四个方面分析了《民法总则》中体现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他详细的介绍了制定《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不同时代背景。他提到,《民法总则》高度重视人文关怀的理念,这是与《民法通则》最大的区别,具体到法条上,体现在《民法总则》第2条中。随后,他讲到《民法总则》中高度重视“家”的概念,《民法总则》中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规定,就是一个明显的体现。在介绍人与社会关系的时候,他表示《民法总则》的规定考虑到了当今社会正处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的时代特色,对数据和虚拟财产也作出了规定,这是《民法总则》成功的一个体现。最后,王轶教授引用了冯友兰先生书中的典故,阐释了人与国家的关系在《民法总则》第8条、117条、132条、143条、153条的体现。
       随后,在场师生提出了自己对《民法总则》条文理解的一些疑惑和看法。王轶教授以生动幽默的方式对大家的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回答,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王轶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以生动幽默的方式分享了《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让在场的师生了解到了法律背后的故事,看到了平常不能触及到的法律角落。不仅让同学们对《民法总则》的创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启发了同学们对新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