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庆祝上海市教育工会成立70周年书画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2  投稿: 关健    部门: 工会妇委   浏览次数:    返回

为庆祝上海市教育工会成立七十周年,市教育工会将正式出版《艺海扬帆——庆祝上海市教育工会成立七十周年书画作品集》,面向全市教职员工征集书法、绘画、篆刻、雕塑等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立德树人的历史责任和党对群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书画等艺术作品的形式,充分反映上海市教育工会及广大教职工同心协力进入新时代,创造新业绩的精神与成就。


二、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作品集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副书记、市教育工会主席滕建勇主编。


三、征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截稿至2020年9月16日。


四、重点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高校教师原创的获奖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篆刻等),或有创新的青年教师(年龄低于40周岁)作品可不限奖项。


五、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主题明确,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创作时间不限,现有作品和创新作品皆可,体裁不限,内容广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广大教职工对真善美的崇高追求。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绘画以油画、国画为主;书法和绘画规格建议为四尺(138cm×69cm)以下整纸,最大不超过六尺(178cm×96cm)整宣。

2.所有作品,如果已装裱好,可直接发电子版照片到指定邮箱。(要求作品拍摄务必清晰、全面,建议采用1500万像素以上设备拍摄。)原件可以自己保存;如果需要主办方装裱,请将作品妥善包装并挂号信或快递寄出,主办方在装裱拍摄照片后可以退还作品(也可捐赠上海教工书画协会保存)。无论以何种方式上交,须注明:作品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尺寸。

3.艺术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严禁高仿、抄袭,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作品落款请使用真实姓名,勿使用笔名、艺名。所有作品,请在作品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便于后续联系和沟通。


六、作品权益和待遇

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作品集。邀请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作品不支付稿酬。主办方拥有对此次作品征集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提交联系方式

1.作品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点击附件下载)请发至邮箱:sdfw@oa.shu.edu.cn;

2.需装裱的作品请交至宝山校区伟长楼302室;

3.联系人:关健,66132733。


上海大学工会、妇委会

2020年9月2日